标志
功能 :该命令将 SVN 代码库中的更改提交到项目中。更新时使用 HEAD 版本。
请致电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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菜单栏:“项目 SVN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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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下文菜单 SVN”
如果没有选择任何节点或主节点,则更新整个项目 (“更新项目”)。如果选择了一个或多个对象,则会更新这些对象及其子对象(“Update SVN” )。
可能出现以下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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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会被添加到 SVN 资源库中,但不在项目中。在这种情况下,信息 "已添加 <对象>"会被发送到信息视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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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 SVN 版本库中已不存在,但本地项目中存在(且未标记为 "已添加")的对象,将按照 Subversion 标准程序处理:如果存在本地更改,则对象将作为未版本化对象保留在项目中。如果没有本地更改,那么对象也会被本地删除,因为用户可以随时从旧版本中检索对象。在这种情况下,会向消息视图发出 "已删除对象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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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 SVN 版本库和项目中存在不同的版本对象,则对其进行更新。观察三个案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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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上次更新以来,本地没有发生任何变化:在这种情况下,本地对象会被 SVN 资源库中的内容覆盖。“Object updated” 发送到消息视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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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上次更新后,本地发生了更改,可以合并相应的对象类型。版本合并成功后,消息“Objects merged” 将发送到消息视图。如果命令未能成功执行,则会在对象树中将该对象标记为 "冲突对象",并发出信息“Conflicted object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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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上次更新后,本地发生了更改,因此无法合并相应的对象类型。在这种情况下,对象树中的对象会被标记为 "冲突对象",并发出消息“Conflicted object”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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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只更新了部分对象,可能是同名对象已经存在。例如,将对象移动到文件夹中就会出现这种情况。
对于这种冲突,您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做出反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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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么也不做,让引起冲突的物体保持原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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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(和删除)冲突对象,以纠正冲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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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整个项目,删除所有冲突对象并纠正冲突。